退伍军人或现役军人的权利

作为退伍军人或现役军人,您有权获得公平对待。

有两项联邦法律禁止基于退伍军人或现役军人身份的就业歧视。 根据1994年《美国服役军人就业与复业权利法案》(USERRA),您受到保护,不会因为您之前在军中服役;现役军人身份;或者希望加入 军队而受到歧视。 这与您的雇主是私人雇主、联邦政府、州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无关。 此外,根据1974年《越战时期退伍军人再调整援助法案》(VEVRAA),您也免受歧视。 如果您是联邦承包商或分包商的雇员,并且符合“受保护退伍军人”的定义。 此外,根据这两部法律,您的雇主也不得因为您尝试行使自己或他人的权利而打击报复您。

例如,您现在或未来的雇主不能:

  • 解雇您,
  • 不提升您,
  • 不雇佣您,
  • 不重新雇佣您,或者
  • 因为您是退伍军人或现役军人

而不给您提供其他人在您工作或参加部署时享受的福利。

 

需要更多信息?

elaws(劳工和小企业雇佣法律援助)Advisors是美国劳工部开发的一套在线工具,用于帮助雇员和雇主了解他们在联邦雇佣法律下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