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
您享受免歧視保護。
年齡歧視 發生在求職者或僱員因為他們的年齡而受到不利待遇時。 僱主歧視40歲以上的人是違法的。 僱主因年齡而偏愛年長僱員並不違法,即使這樣做會對40歲或以上的年輕僱員產生不良影響。 超過40歲的人也可能實施歧視行為。 雇主不得允許經理、同事或工作場所的其他人因為雇員的年齡而騷擾他們。
有疑問嗎?
我們可以提供幫助。
如需幫助,請聯絡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
EEOC: 1-800-669-4000(美國手語視訊電話:1-844-234-5122)、Info@eeoc.gov或使用公共入口網站
適用於所有人(無論年齡大小)的就業政策或做法,如果對年長僱員的負面影響大於年輕僱員,且未證明該政策或做法是基於年齡以外的合理因素,則可能是非法的。
雖然沒有聯邦法律保護40歲以下的個人免受年齡歧視,但一些州可能有這樣的法律。
您有權提出歧視投訴或 指控,參與就業歧視調查或訴訟,參與任何受保護的平等就業機會(EEO)活動,或反對歧視而免受僱主打擊報復。
不管您的移民身份如何,您通常都有權利免受歧視,儘管在某些情況下,移民身份可能會限制您能夠獲得的救濟。
歧視的範例
一般來說,這意味著如果您已經40歲或以上,您不會:
- 因為您的年齡而被解僱,
- 不會被拒絕工作或晉升,
- 不會被分配較少的任務,
- 不會被迫休假,
- 也不會受到
其他形式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