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歧視
您有權獲得公平的工作報酬。
關於工作報酬,您享有一些權利。 您有權提出歧視投訴或指控,參與就業歧視調查或訴訟,參與受保護的平等就業機會(EEO)活動,或反對歧視而免受僱主打擊報復。
這對您意味著什麼
根據《同酬法》,如果男女在相同的工作場所從事相同的工作,他們有權獲得同等的報酬。 根據這項法律,僱主有多少僱員並不重要,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大多數僱員都包括在內。 進行比較的工作不一定完全相同,但它們必須「基本相同」。 決定這一點的是工作內容(而不是職稱)。 所有形式的報酬都包括在內,不僅包括薪資,還包括福利。
有疑問嗎?
我們可以提供幫助。
我們致力於幫助您瞭解作為勞工的權利。 許多關於您的權利的問題可以透過以下elaws(勞工和小企業就業法律援助)Advisor來解答:
如需更多幫助,請聯絡:
OFCCP: 1-800-397-6251 (TTY 1-877-889-5627)或OFCCP服務台
EEOC: 1-800-669-4000(美國手語視訊電話:1-844-234-5122)、<ahref=""mailto:info@eeoc.gov" style="font-weight:bold;"> info@eeoc.gov 或使用<ahref="https://publicportal.eeoc.gov/portal/Login.aspx?ReturnUrl=/portal/" style="font-weight:bold";>公共入口網站
其他資源
其他聯邦法律禁止至少有15名僱員(年齡歧視案件中有至少20名僱員)的大多數僱主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年齡、殘疾或基因資訊進行薪酬歧視。 但是,根據這些法律,沒有要求工作「基本相同」。 相反,當有證據證明存在歧視時,例如:
- 薪資政策或制度的歧視性應用,或具有歧視性的薪資設定技術,
- 平等獲得高薪工作的障礙,
- 由於工作中僱員受保護的特徵而故意降低薪資,或
- 表面上公平的薪酬政策或做法對受保護階層的僱員具有重大負面影響,但未證明該政策或做法與工作相關且符合業務需要。
此外,根據第11246號行政命令,禁止某些聯邦承包商和分包商基於性別(以及種族、膚色、宗教、性取向、性別認同、國籍、殘疾或作為受保護退伍軍人的身份)在就業決定(包括薪酬)方面進行歧視。
根據您工作的組織的規模,以及它是聯邦承包商還是分包商,如果您覺得自己受到了基於性別的薪酬歧視,您可以根據不止一項法律提出權利主張。
不管您的移民身份如何,您通常都有權利免受歧視,儘管在某些情況下,移民身份可能會限制您能夠獲得的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