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優先
對於某些聯邦政府的工作,您可能享有優先考慮權。
退伍軍人優先 讓合格的退伍軍人在某些聯邦政府職位的任命上優先於許多其他求職者。 根據法律,合格的退伍軍人因服役致殘或在特定時期或軍事戰役中在美國武裝部隊服過役的,在聯邦公務員職位的競爭任命和裁員期間的留用中,有權優先於非退伍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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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致力於幫助您瞭解作為勞工的權利。 許多關於您的權利的問題可以透過以下elaws(勞工和小企業就業法律援助)Advisor來解答:
退伍軍人就業和訓練服務部門(VETS)獲授權負責調查和解決違反退伍軍人優先的投訴。
如需更多幫助,請聯絡:
VETS:1-866-4-USA-DOL (TTY 1-877-889-5627)
如果您認為您因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的身份或因您嘗試行使自己的權利或他人的權利而受到歧視,作為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您有權提出投訴並參與調查,而不會遭到僱主的打擊報復。
值得注意的是,退伍軍人優先並不能保證退伍軍人一定獲得工作,也不適用於機構內部的行動,如晉升、調動、重新分配和複職。
此外,並非所有現役軍人在脫離武裝部隊時都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的優先待遇。 要獲得資格,您必須滿足某些條件。
聯邦法律還禁止聯邦政府僱主基於現役軍人或退伍軍人過去、現在或未來的服役經歷拒絕向他們提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