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的權利

作為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您有權獲得公平對待。

有兩項聯邦法律禁止基於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身份的就業歧視。 根據1994年《美國服役軍人就業與複業權利法案》(USERRA),您受到保護,不會因為您之前在軍中服役;現役軍人身份;或者希望加入 軍隊而受到歧視。 這與您的僱主是私人僱主、聯邦政府、州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無關。 此外,根據1974年《越戰時期退伍軍人再調整援助法案》(VEVRAA),您也免受歧視。 如果您是聯邦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僱員,並且符合「受保護退伍軍人」的定義。 此外,根據這兩部法律,您的僱主也不得因為您嘗試行使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打擊報復您。

例如,您現在或未來的僱主不能:

  • 解僱您,
  • 不提升您,
  • 不僱傭您,
  • 不重新僱傭您,或者
  • 因為您是退伍軍人或現役軍人

而不給您提供其他人在您工作或參加部署時享受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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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ws(勞工和小企業就業法律援助)Advisors是美國勞工部開發的一套線上工具,用於幫助僱員和僱主瞭解他們在聯邦就業法律下的權利和責任。